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批)
新能源补贴和购置税减免延长2年,你会买新能源汽车吗?
我还是会的,毕竟是趋势,而且造福子孙的角度考虑,新能源汽车确实是首选,如果你要买个人推荐买威马吧,虽然是造车新势力,但性价比还是不错的,无论从空间,驾乘还是安全方面都是不错的,看网上威马汽车的亚运村店安贞店和望京店都在搞活动,你可以看看
首先,新能源汽车目前也是各大城市的主推产品。不光是因为城市雾霾的消除,为城市的静音也是必然的趋势。太原这座城市的冬天雾霾比较起来有些重,新能源无疑是未来城市发展的趋势,而且我们这座城市的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也很完善,充电方便,而且太原市政的所有停车点都为新能源车辆提供免费停放的政策。我会考虑购买的。
我暂时还不会买的,从保护环境来说,并不保护,因为电车虽然在成品之后看似省电,但是在生产和报废并不环保,而且电能目前也并不是全部节能,第二,电池续航方面比汽车还有点差距。充电也不方便。
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 2022年到期后是否会再延期?
新能源汽车是目前国家大力推广的节能型产品,由于其节能环保的特性,在一度时期内会给予免征购置税等优惠政策,因此2022年到期后一定会延续相关政策。新能源汽车不但免征车辆购置税,国家财政还拿出大量资金进行购买补贴,一辆价值三十多万的新能源汽车,十多万就能买到。
现在无法确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称《公告》),根据公告内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消费者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中明确指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且通过工信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2023年购买车辆还会免征购置税吗?
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确了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并将车辆购置税减免再次延长一年,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即2024年元旦零点。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你会购买新能源汽车吗?
肯定不买,新能源车技术尚不成熟而且不适合在东北地区使用,夏季还好到了冬季电池衰减很厉害,电动车长途也不行配套充电设施也少老百姓玩不起,那点购置税对于整个车的价值而言微不足道,想都不要想肯定不买,让有钱人买吧如果这期间取消燃油车我宁可骑车走路也不去“实践”新能源车,等技术水平达到稳定了也许会考虑。
—近日,工信部发布公示文件,拟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撤销199款车型。这意味着其中市面上会有相当一部分纯电动新能源车的免购置税资格会被取消。而在名单中不仅仅有像奇瑞eQ1这样的车型,甚至连比亚迪的E5和秦EV也都榜上有名。工信部此举会有怎样的影响?对于市场和消费者而言免购置税的新能源车又意味着什么?
市场成型,需要整顿
购置税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其实对于消费者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以一台十万左右的普通燃油车为例,新车落地购置税就高达八千,这对于买这个级别车型的消费者来说着实不是一笔小数。而当初国家对于新能源车进行免购置税的举措意在拉动新能源车消费,促进新能源市场发展。无疑在该政策实行以后,无论是车企还是消费者都得到了相应的实惠,汽车厂商都非常乐意推出新能源车型并加大研发投入,消费者也乐意于购买,环保出行的理念也得到了落实。
只是随着市场的壮大,新能源市场的参与者也开始鱼目混珠,各家的水准都显得参差不齐。此时开始整顿就显得非常必要,因此此次撤销部分车型的免购置税资格也是为了市场和消费者着想。
老旧车型,无需补贴
虽然类似于比亚迪的E5、秦EV等销量不错的车型都榜上有名,但是实际上这些车型的换代产品已经上市,本身作为一款相对老旧的车型,后期的优惠幅度与生产成本已经大大降低。因此也就没有了占着免购置税名额的必要,通过调整以后,把名额空出来给到新款车型来继续拉动消费可能更有必要。
国家为了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购买使用,增值税开票政策又推出了新规定,并且在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在发布《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对发票开具提出了一些新政策。
划重点
1、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
2、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
3、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4、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5、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手车交易的增值税处理